再有,中国经济今年以来增长减速,微观企业生产经营的活跃度和健康度悄然下降,结构性减税会不会带来意料之外的结构性风险?直观看,这种结构性风险体现为部分行业和企业的盈利风险,以及中央和地方税收资源的再配置风险。但深层次分析,营改增及结构性减税不仅不会明显加大以上两种狭义的结构性风险,还有望通过减轻三种结构性失衡,降低更广义的结构性风险。
结构性减税必然伴随着结构性阵痛,但个案和局部的负面冲击可以通过短期配套措施得以缓解,长期内,随着结构性减税的深入推进,阵痛将最终消失,全局性的利好作用将渐次显现。就具体的营改增而言,这种阵痛表现为部分行业和企业的“减法变加法”,例如对于即将纳入试点范围的建筑行业以及已经试点的部分小型广告代理企业、汽车租赁公司等,营改增可能导致其短期税负增加而非减少。但“减法变加法”的原因往往是行业或企业自身的财务不规范、营业税和增值税在行业和范围上存在适用差异导致的进项税抵扣不足。后一种因素会随着营改增全面推进和两大税种最终统一而逐步消除并消失,前一种因素则可通过短期内阶段性的、针对个案的财政补贴方案加以缓解,并通过倒逼相关行业和企业加强自身财务规范度最终得以有效消除。
营业税是地方税,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按75比25比例分配的分成税,营改增后必定会触及中央和地方利益调整。根据短期政策安排,改为增值税的营业税依旧归地方,地方财政受到的实质影响并不大。一方面,2008年至2011年,地方税收年均增长21%,高于同期中央和地方整体税收18%的年均增长,营改增之后,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增长有望更趋平衡;另一方面,2002年以来,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从54.96%渐次降至2011年的49.4%,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相应上升,营改增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有望更趋平衡。这种财力平衡,将有助于中国财政政策对中央和地方的行动统一和政策协力。
此外,也是更值得强调的是,营改增及结构性减税,将从更广义的层次缓解分配领域的结构失衡、资源配置的产业失衡、宏微观的结构失衡。包括营改增、企业所得税两税并轨、停征利息税、降低股市交易印花税、提高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收入起征点等在内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无形中产生了引导经济资源从宏观向微观倾斜、从政府向民间倾斜的理念转变和行动激励,有望对中国经济微观实力的培育、民间经济力量的崛起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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