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望创出双赢格局
事实上,商圈融资已经在一些地方试水,已经得到实践的检验。商务部调研发现,由于商品交易市场拥有相对完善的管理和担保体系,截至2010年3月,浙江杭州湾钢贸城已帮助200多家入驻企业获得担保融资累计超过30亿元。此次《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广银行融资、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等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将进一步强化商圈融资的优势。
相对于单个授信主体,采用商圈融资模式对中小商贸企业及商业银行而言都是一种双赢的格局。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基于对商圈融资的优势与风险可控的考验,担保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较愿意参与。正如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所说,发展商圈融资,一方面放大了单个企业的信用,增强其融资能力;另一方面,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征信成本,提高其为中小商贸企业服务的积极性。一位担保公司经理也表示,“商圈内的企业具有关联性,有利于掌握企业信息减少担保风险”。
郭田勇认为,在为商圈提供融资时,重点是金融产品创新,针对不同的融资主体、规模和期限设计相应的融资产品,并借助管委会的力量对放贷企业进行贷前调查、贷后监督与管理,还可以建议当地政府建立健全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体系,以利于银行降低风险、开展业务。
融资方案应区分不同商圈
不可忽视的是,商圈中的中小商贸企业包括很多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业态繁多且集聚度低,增加了金融机构设计产品的难度和成本,也使得银行获取信息难度增大。基于上述问题,大型金融机构更愿意去追逐大客户,并不愿意去花成本承担商圈企业的经营成本与信用风险,客观上造成了“商圈”企业的融资难现状。如何解除金融机构对商圈企业的信用担忧呢?
温再兴表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商圈管理机构引入信用调查和评价、商账管理、咨询培训等信用服务机构,使商圈内经营主体得到有力的信用支持,开拓其融资渠道,促进商业信用向金融信用的转化。专家建议对商圈融资进行专业地细分,并根据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融资解决方案;供应链融资则要抓龙头企业,以此带动上下游。
据悉,在促进商圈融资担保方面的政策补贴层面,商务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从2009开始,商务部对商品交易市场、商贸服务集贸市场的企业以及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融资补贴,一方面促进了担保企业的发展,另一面降低了中小商贸企业的融资成本。
除鼓励传统商圈外,商务部还鼓励各类网络商城、社区、网络交易平台搭建虚拟商圈,并在商圈内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认证和评价。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由于没有地产等固定资产,互联网企业现阶段还无法向银行和国内担保机构取得融资,《指导意见》下发将对互联网企业有着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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