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贷款的三大窍门
一、活用创业贷款
周先生在去年年初,通过银行取得了汽车贷款,但从严格意义上讲,该贷款不能算是“消费贷款”,而更应该属于“创业贷款”,因为周先生买车并非为自己享受,而是用于出租营运。
据最近开展的一项专题调查显示,上海有80%的被调查者表示想尝尝“当老板”的滋味,而要当老板除了要有一个好的投资项目,还需要必要的启动资金。创业贷款与高利贷、向亲友借钱等方式相比,不失为一条上策,其安全性、稳定性是民间借贷所无法比拟的。
二、学会抵押贷款
张女士自下岗后,一直想找一条适合自己的生财之道。经过千寻百觅,张女士看中了黄金地段的沿街商业房一处,想购入后出租。但房价至少要90万元,她费尽周折也只筹借到了50万元,此时,她想到了所在地的工行信贷处,在银行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后,银行同她签署了拟购房子抵押的协议,并向她提供了商用房抵押贷款40万元,期限为10年。房子到手后,她很快就将房子出租,由于地段好,每月租金和还贷的利差让她有了一笔不菲的收入。
抵押贷款是指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目前,银行主要开展的是房屋和汽车的抵押贷款。
三、利用质押贷款
想开一家柯达彩扩店连锁加盟店的刘先生,需要9.9万元的启动费用。而他目前手中现金只有5万元,但在银行有一张10万元的定期存单,由于提前支取会造成较大的利息损失,在银行理财师的建议指导下,他办理了定单质押贷款,获得了银行7万元的贷款。既及时筹齐了创业资金,又避免了提前支取的几千元的利息损失。
目前,银行设置了以存单、国库券、保单、个人信用等信贷资源为质押的个人贷款。现在较普遍的是存单、国库券质押。
据负责办理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创业担保贷款的南京市商业银行市场营销部客户经理戴之高介绍,准备贷款创业,首先应该清楚地认识自己的项目、银行放贷的标准,更要深入了解创业贷款,只有这样才能顺利获得贷款,开展自己的项目,而不应该盲目行动。
银行说法:避免贷款误区
误区一:
不能按时还贷也没关系
有不少贷款人在申请时,曾流露出“如不能按时还贷也没什么关系”的想法,戴经理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
据戴经理介绍,去年小额创业贷款设立之初,南京市曾专门拨出500万元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于小额创业贷款的政府担保,现在这笔钱就存在市商业银行。但并不是有了这笔政府担保资金,贷款人就可以不负责任地不还贷了。如果有人到期不还贷,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而且当初为贷款人审核盖章的社区街道、居委会,以及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银行等相关部门都会出面干预。
记者看到,在贷款人提交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上,分别盖有社区居委会公章、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公章、贷款担保机构公章。戴经理说,这3个盖了章的部门对贷款人的还贷诚信都负有监督的责任,如果有人到期不还贷,光居委会的大爷大妈们就会踏破门槛上门“追债”。误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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