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大批银行贷款进入民间借贷后,一方面成为“食利族”赚取利差的工具,另一方面也最终承担着坏账的风险,对此,银行却是束手无策。
稠州银行瑞安支行行长蔡卓云:规定都有,如果发现他挪用贷款,我们可以收回、罚息。但是钱是没有符号的,他们转过来转过去,你根本发现不了他挪用了。
更让银行郁闷的是,截至到6月底,温州瑞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921亿元和772亿元,存贷比已达83.82%,除去储备金,各大银行可贷资金已经了了无几。换言之,真正想做实业也急需帮助的企业或个人即使符合贷款条件也要等上2到3个月才能拿到钱。
银行月底高日息吸纳大户资金吃利差成产业链
恶性循环的链条还在继续。蔡卓云告诉记者说,银行资金趋紧后,月末高息揽存开始抬头。在温州,部分银行为完成考核指标,以高达0.3%以上的日息揽存。由于这些资金往往要百万元计算,而且资金越大,日息越高。一些担保公司和大户就集中散户手中的资金存入银行,反过来到银行赚钱,时间长了相互之间形成了固定的合作模式,反正里外吃亏的都是那些老老实实的银行储户。
蔡卓云:这种吃利差的行为,变成产业化组织,专门有一样的一些人,平时用于民间借贷,到了月底放在银行,毕竟只有一两天,银行利息高。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了。
对此,瑞安市金融办主任杨军表示,挪用银行贷款进行高利贷的行为有所抬头,要对瑞安金融市场进行整顿,对挪用银行贷款、非法集资等行为进行查处。
杨军:最近的高利贷机构很活跃,我们要对非法集资、非法担保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对银行业要进行检查。
专家:正视民间金融机构建明确监管目标
据了解,银行或主动或被动的参与高利贷并非温州一地,对此,财经评论员叶檀昨晚在接受《新闻纵横》采访时认为:正视这一现象,建立一个明确的监管目标已成当务之急。
叶檀:所有的民间资金或者银行资金进入高利贷之后,它的风险完全离开了银监会的掌控,这个风险是不可控的,一旦爆发的话会出现非常严重的危机。6月份的时候,厦门已经有几家担保公司陷入崩溃的边缘,我想首先是要把所有的金融全都纳入监管。现在银监会监管的是体制内的银行金融机构,但是民间金融机构一直是中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我们不能对它视而不见。我想首先要做的是正视它,其次是监管它,第三是建立一个非常明确的监管的目标。
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则再次提醒疯狂的参与者,任何借贷,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都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贪婪往往埋下危险的种子。
洪道德:如果是把自个儿的钱借给别人的话,根据我国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一旦双方发生纠纷诉诸法律,人民法院只在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给予适当的确认。第二,如果吸收别人的款项拿来以后再放给别人,有可能会触犯法律。有个罪名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就是针对这种情况来规定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像本案中谈到的,从金融机构比较低的利率贷款,以高利率形式放贷给别人,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也触犯我国的刑事法律的,也就是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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