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先行探索
此前,广东深圳、佛山、珠海、广州等多地已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各地改革多包括以下内容: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工商部门不再核定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等多项内容。例如,广州以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为特点,而珠海、深圳等地将长达一个月的办证时间缩短至一天。
上述多项内容在本次中央改革中已有所体现。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24日也在公开场合表示,2009年起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福建平潭等地开展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试点经验为全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路线图奠定基础。
暨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授李伯侨告诉本报,广州等地的商事登记改革给企业带来很多便利,以“先照后证”给餐饮行业企业带来的变化为例,原来的情况可能是,对于先取得执照还是卫生许可证,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大大增加了审批的时间和花费,给企业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影响正常营业。
但地方探索显然推行得并不容易。李伯侨指出,广东一些地区在很早之前就推行过这一方面的改革,但最后却以失败告终。“在缺少中央坚定支持的情况下,改革是很难推进的,因为要打破既得利益实在是太难了。”而此次中央的大动作显然将对这项改革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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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会议通稿
注册资本登记制改革内容及解读
放宽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解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对工商部门而言,改革登记制度不是监管职责的弱化,而是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在营造宽松准入环境的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自律等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信息透明
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方便注册
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约束机制
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解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微博)表示,改革体现了促进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这一大的改革方向。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后,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更加重视做好市场主体的监管工作。
降低成本
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解读:河南永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杨培华说:“改为认缴登记制,就不再收取验资报告,对企业而言,就会省了验资这部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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