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多位专业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国家发改委个别点名批评,主要是为了起到“杀鸡儆猴”作用。
“事实上,用欺瞒消费者的方式赚取‘侥幸’利益是业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家乐福在行业内算是‘龙头’企业,点名家乐福正好给整个零售行业都起到了警示作用。”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闫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此外,对零售业有长期研究的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院长杨谦对记者分析,之前物价监管部门对于零售业价格不是很重视,这次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责令严查也给相关部门敲了一次警钟,督促物价部门对以往的疏漏点加强管理。
“一箭双雕”稳春节物价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全国所有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要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价签标价和结算价格不一致、促销标示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
“在高通胀、冰冻雨雪天气接连不断的背景下,今年春节的价格管理比以往更艰巨。在春节前夕这个特殊时间段,国家发改委对各大超市进行抽查并发布惩罚条例有特殊的用意。”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春节是各大商家借机乱涨价的黄金时期,此时出台通知,正好可以挫挫各大超市趁机涨价、侥幸搞价格欺骗的心理,以便更好的维护春节期间市场和价格秩序。
事实上,对于稳物价的严峻形势,国家发改委也一直在做预防。早在2010年12月底,国家发改委就发布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元旦以及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抑制不合法不合理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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