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甲骨文日前在起诉谷歌侵权的诉讼书中表示,搭载Android操作系统设备的激活量每天已经达到70万,按照每天产生1000万美元营收计算,Android为谷歌每年带来36.5亿美元的营收。甲骨文在2010年8月将谷歌告上法庭,指控后者开发的Android操作系统侵犯多项Java专利和版权。在收购Sun之后,甲骨文获得了Java专利和版权。
甲骨文表示,所有搭载谷歌Android操作系统的设备实际上都侵犯了甲骨文版权保护的Java API编程接口技术,而从第三方机构获得的信息显示,谷歌Android设备的日激活量已经达到70万,谷歌仅从被激活的谷歌Android设备上就可以每天获得超过1000万美元的广告收入,全年的广告收入更是达到了惊人的36.5亿美元。
Android平台主管安迪·鲁宾(Andy Rubin)在去年12月曾表示,Android设备每天的激活量已经达到70万部。专利网站FOSS Patents的专利问题专家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 Mueller)认为,甲骨文预计每位Android设备用户每年为谷歌创造14美元的广告营收,并以此为根据得出的谷歌营收数据。
甲骨文去年提出谷歌的侵权行为给该公司造成了61亿美元的经济损失,不过甲骨文计算经济损失的方法已经遭到了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地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威廉姆·阿尔萨普(William Alsup)的拒绝。阿尔萨普在本月曾表示,甲骨文起诉谷歌Android移动操作侵权案开庭时间尚未敲定,原因是甲骨文首先需要解决索赔金额计算方法问题,才能确定开庭时间。
不过无论如何,年36.5亿美元的营收距甲骨文提出的61亿美元的经济损失仍相差甚远。不过甲骨文方面也表示,36.5亿美元这一数字仍未反映出Android为谷歌带去的真实价值。甲骨文称,“这个营收数字并未包含Android在其它方面为谷歌所创造的价值,这些包括了应用市场Android Market的营收,Android相关服务的收入,确保谷歌没有被挤出移动市场的价值收入,与手机制造商建立利益关系的价值收入,以及Android设备用户为谷歌社交网络Google+创造的无法预估的价值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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