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唐为例,24%、42%、18%热电厂分别面临着水资源赤字(水抽取量超过再生量)、严重短缺(年抽取量超过40%)、一般短缺(年抽取量介于20%-24%之间)。
苏高所在的水处理团队推测,如果五大发电集团延续目前的策略,2030年中国发电领域的水开采量将超过中国政府控制全国年度水开采量在7,000亿立方米的目标的25%。
与此同时,鉴于有些地区从含水层抽水的速度已经超过了补回的速度,发电领域水开采量的增加可能会给它们带来更大挑战 ,因为很可能会对环境的可持续性构成威胁。
而更令人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即便没有国家上线规定,但是支持热电厂的水就从哪里来?
因此,这就不得不让这些企业寻找新的途径。“很多企业需实施更高的节水技术,否则将无法完成节水指标。”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专家王金霞曾针对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出。
以五大发电集团作为列子,它们可以做出一些投资选择以降低供水风险,不过每个选择同时也隐含着效率、地理位置、成本等方面的重大弊端。
报告称,如果把新的热电厂建在水资源丰富的南方例如广西、福建、江西,也许可以避免地处干旱的北方地区的发电厂面临的缺水问题。然而这些省份没有北方那么多的工业负荷,这意味着发电厂必须将电力输送到数千公里以外,或者等待用电负荷转移到南方。
而且,火电厂将需要采用更有效率的技术,但这样做将推高资本和运营支出。如果政府采纳强制现有直流式冷却发电厂更新技术的重大措施,则将会有超过100吉瓦的资产受到影响,成本高达200亿美元。
由此看来,这也留给了五大发电集团一个难题。
“我们也预计水资源的不足将继续推动中国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前述报告的作者之一威尔森(Alasdair Wilson)表示。
水资源费能否缓解缺水危机?
早在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就联合财政部、水利部发布了《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明确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制定原则,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
更重要的是,该《通知》也提出了一项被中国水资源组织呼吁多年的一项规定,那就是 “十二五”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
比如,北京和天津市的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1.6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4元/立方米,收费标准全国最高;山西和内蒙紧随其后,地表水为0.5元/立方米,地下水2元/立方米。
来自香港渣打银行电力与新能源研究的主管伊娃(Evan Li)表示,水资源费的增加暗示着未来水资源市场的解放,也就是说政府会加大投资。长久来看,这些都会增加与水相关项目的机会。
由于水资源费放了一个口子给地方,也就说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以不低于最低标准来订立费用。
不过,这对我国水资源的缓解能起多大的作用还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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