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引领计划
最高贷款由五万增至八万
为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通知要求在高校、技师学院试点建立10个就业创业实训示范基地,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机会。“实战”阶段,创业大学生还将获得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以前最高5万元);多人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人数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全额贴息。
除额度提高,通知明确毕业生离校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集中登记,按规定程序申请;各地放款银行须规范申领程序,简化手续。同时,相关部门要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减免政策,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注册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对还未上路的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经营咨询等服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素质提升计划
职业指导师享副教授待遇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三年将实施“三年六万”就业见习项目。今年,全省认定见习基地1700家,提供2.1万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
通知提及3-5年内在全省高校培养1000名就业指导教师并落实高校、技工院校就业指导教师待遇,取得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的就业指导老师,可分别同等享受讲师、副教授待遇。
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
未就业可在学校保管户口
通知明确,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本人要求将户口保留在学校的,学校应当为其免费保管,保管时间最长为两年。对从事自由职业、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人事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为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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