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业用地出让金
用地难,也是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若干措施》指出,对民营经济的土地支持方面,要优先安排用地,降低工业用地出让金。
民营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项目,或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每亩投资强度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将优先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民营企业投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生态经济林示范基地、养生农业种植基地等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用地可采取“只征不转”的方式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有权拒交不正当收费
为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我区还将严加监管涉及民营企业的各项收费。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凡不持有收费许可证的,民营企业有权拒交。
对行政机关以服务性名义收取费用、社团组织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一律依法取缔。对依托行政审批,将检验、检测、审计、鉴定等作为前置条件的服务,以及其他因具有垄断性服务而实施的收费,要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清理并取消不在国家和自治区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发布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规定必须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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