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创新型人才(B类),指落户我省的企事业单位所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能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能提升我省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的技术研发水平和国际化管理水平的高层次研发人次、高级创意人才。
条件:此类人才必须具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刚性调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高校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从事与引进岗位相关的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2010年10月30日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并在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刚性调入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5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9个月。柔性引进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每年驻我省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在3个月以上等条件。
享受待遇:
受资助人才,享受《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试行)》中含“一次性拨给100—20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经费”在内的六项优惠政策、六项重点支持和六项优先服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和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优先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
申报事项:
申报材料有申报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10项附件材料。申报表格以及具体申报单位,可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 ;海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hnkjonlion.net ;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i.lss.gov.cn 查询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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