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与114合作多年的家电维修企业负责人透露,他从2003年开始与114进行“优先报号”合作,当时自己的公司是三个家电品牌的特约维修商,因此希望能在114查号系统进行“打包”推荐,但114规定每个品牌必须各自付费,而且价格连年上涨。出于成本等原因,他的公司最终与114“分道扬镳”。
“不出名的中小企业,希望通过此类方式来招揽生意,114也能从中赚到钱。”李富春坦言,正是因为近年来114推广“优先报号”业务、把关不严,让欠缺资质的“李鬼”企业钻了空子,导致消费者投诉激增。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目前参与了对申请企业的审查,但没有参与114的业务利润分成,“我们审查过的企业有三四十家,协会没有收过一分钱。”
不少消费者质疑,在公众眼中,114是带有普遍服务性质的特殊号码,是具有一定公益服务性质的公共信息平台,就像“黄页号簿”。如今,运营商利用公共号码资源和公众的信任,给原本公益的事情披上了商业外衣,令人不解。
“作为一个公共服务单位,114应该更加注重社会效益,现在却变成了一个盈利项目。”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分析说,出于多年来形成的信任,一般人会直接认为114推荐的是知名的优质企业,“现在却有点类似于百度等网站的‘竞价排名’,公平性有待考量。”
名为“公共服务平台” 岂能“过度逐利”
据记者了解,114查号台在北方由中国联通经营,南方由中国电信经营,成立初衷是打造一公共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政府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等联系方式。近年来,随着公众信息需求增加,114的业务从原先的查号逐渐向酒店预订、机票预订、餐饮预订等拓展,运营模式也发生诸多变化。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钧认为,114如果推荐企业,就成为合同法中“居间”的角色,114必须对自己推荐的企业负责任,并尽到深入核查的义务。如果114还进行了商业交易,那就更需要负责任。
姚钧同时表示,114利用公信力,将其延伸给推荐的企业,“事实上就是把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变成了商业交易”,存在明显的不正当性。
有关专家指出,在一些国家和地区,114这样的企业被称为“公营事业”,是不以盈利为宗旨的;这种国有企业和公交、地铁一样,对全社会开放,是很有公信力的,因此社会对它的要求自然就不一样。如果发生明显的商业交易,一般会被定性为“违背公信的弃责行为”,有“公营事业法”等专门法律约束。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对这种“公营事业”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机制。
针对一些消费者的质疑,上海工商部门表示,只会对114所在公司登记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和监督。上海物价部门“12358”热线表示,114的此类收费属于商业行为,不属于物价部门管理;记者询问如果114收费不合理能否投诉时,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物价部门没有定价权,也没有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则表示,从行政法规的范畴上看,政府部门对114的管理主要针对其服务质量,比如114话务员的态度怎么样,“优先报号”可以“从行业角度进行协调”。
一些专家和消费者呼吁,政府部门有必要对114加强监管,制定明确的行业规则。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规则应是公开、公正和透明的,如果发生纠纷或者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114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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