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硅谷的投资人、分析师看来,中国对他们来说,首先可能就是十几亿人的大市场。每个手机用户安装一个他们的 App,绝对会实现海量的用户群;每个人点击一下广告,他们就赚翻了;每家公司买一台设备,他们就可以 IPO 了。
可是,中国这些已经刺刀见红的创业者比他们更理解中国市场。硅谷的大佬们怕是很少关注中国互联网创业者面对的困境。我们不妨看看这些创业者需要面对的那些跨越不过去的坎儿有什么。文中谈及的问题对中国互联网创业者而言或许并不陌生,但对硅谷的读者来说的确有些天方夜谭。
抄袭or创新
这是一个对“创新”缺乏任何保护的国度。
从路径来看,中国的抄袭起码可以分为:大公司抄袭硅谷大公司,创业公司抄袭硅谷创业公司,大公司抄袭小公司,小公司彼此抄袭……
对中国互联网创业者而言,最头疼的事情是中国大型互联网公司对他们的抄袭。在究竟什么是“创新”已经没人计较、任何实质有效的保护都难觅踪迹的创业环境中,即使你稍有创新,大一点的竞争对手瞬间也能掠夺走你的成果。或许有人说,为什么不动用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 你会发现,打官司都打不过对方——被批为“抄袭成性”的几家大型互联网公司,早已经不声不响地申请到了本该属于你的专利了,被侵占利益的创业者面只能束手无策。
在 Google 里搜索“China Copycat”,步入眼帘的全是各种批评的信息,有人甚至把这个问题上升到文化层面。有趣的是,“抄袭者”的骂名似乎主要由创业者来背负,大公司可能根本不太在乎。你可以从道德层面上鄙视他们,但最终的经济利益获得者依然是他们。戴着镣铐跳舞的创业者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指责他们“又抄袭了”意义实在不大,只是痛打落水狗而已。
或许,在抄袭还是创新之间摇摆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能为用户创造价值。被屏蔽在GFW之外的优秀服务究竟有没有必要让中国用户用到? 这是一个疑问。
GFW 带来的障碍
GFW 第一定律:只要是“用户产生内容”(User-generated content, UGC) 的国外网站都会被和谐。
GFW 第二定律:只要是被和谐的网站,国内一定会至少有一个克隆版。
GFW 第三定律:没有被和谐的网站一定不是同类竞争者中最出色的。
当年中国第一份电子邮件的标题是“Across the Great Wall we can reach every corner in the world”——这简直是一个预言——今天,我们访问国外互联网,很多时候,都要跨越“长城”了。时至今日,GFW (Great Firewall )的存在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甚至有些官方媒体也在谈论这个东西。有些人甚至认为,GFW 的存在为中国以外的互联网公司进入中国市场设置了障碍,因而使得本土追随者多了很多机会。实际上,国内互联网创业者也丧失了和国际同行同台竞技的机会。从长期来看,丧失竞争力的结果是我们将失去更大的市场,这样的保护不要也罢。
GFW 的存在带来的更大的问题是,造成了世界上最优秀的通用性技术平台无法为中国创业者提供服务,比如 Amazon 的 S3、Google 的 Apps for Business,此种情况下,创业者只得另外寻找解决方案,实在找不到就只能自己开发,这也间接造成了大量的劳动力浪费,重复发明轮子的现象比比皆是,实属无奈。
类似 Instagram 或 Dropbox 的神话在中国不可能发生,这跟“创新”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没有这样的土壤。即使有一家小公司能够在初期做出优秀的产品,一旦需要应对较大的用户规模,在维护基础设施(IDC、带宽、分布式存储服务)的时候就被拖垮了,生产力骤然下降,除非你迅速变成一家大而臃肿的公司,可到了那时,创新能力可能已经消失殆尽。
所以,Google、Amazon 的大爷们,想办法进来吧,把你们最好的服务提供给中国,像 IBM、Oracle那样占据中国市场,创业者们更需要你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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