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董事会的构成往往对董事会治理和公司绩效产生一些影响。上述报告数据显示,在成立董事会的中小微企业当中,家族董事占比39.0%,其中小型企业家族董事占比为42.1%,中型企业家族董事占比为32.6%;独立董事占比46.3%,其中小型企业独立董事占比44.7%,中型企业独立董事占比50%。
独立董事占比明显高于家族董事占比,说明中小型企业“家文化”现象已大有改善,家族化经营趋势减弱,取而代之的是以独立董事占比较高的董事会模式,董事会独立性不断提升。
不过,在成立了董事会的企业中,董事长与总经理仍然是同一人的比例仍占22.8%。由此可见,部分中小微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所有权与经营权未完全分离的情况比较普遍。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督经理层,为公司管理层提供专业咨询的功能尚未得到最大化发挥,规范程度仍有待提高。
对于设立Cye董事会,孙金云表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所有者还应当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决策,尽量做到“量体裁衣”。规模越大、业务复杂程度越高而管理规范性较低的中小企业更应当成立董事会;其次,董事会不直接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但应当尽全力来规范公司经营,降低公司风险,董事会对于重大决策应当进行审慎、仔细的分析与评估。此外,董事会的规模及成员构成要尽量与公司发展规模相匹配,适时引入外部具有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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