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之初,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对于创业者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额。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不仅关系到创业者纳税的多少,还关系到创业者的企业注册流程、创业者个人须承担的责任、以及创业者的融资行为。
企业最常见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股份有限制及S股份有限制。上述企业形式最近又新添了两类:有限责任制(LLC)和有限责任合伙制(LLP)。由于每种组织形式适用不同的纳税规则,因此创业者肯定希望做出最为明智的选择,甄选出最合适的组织形式。
如果创业者选择“独资企业”作为企业的最初组织形式,但之后决定改制为合伙制企业,那么创业者可以将企业重组为合伙制企业或者其它形式。如果发生了企业重组,创业者请务必通知国税局以及创业者所在州的税务机构。
个人独资
最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莫过于独资企业,这种组织形式通常仅涉及一位拥有并经营企业的个人。如果创业者希望独自负责企业运营,那么不妨尝试下这种形式。
独资企业的吸引力在于税负,原因是企业费用及业务收入被计入创业者的个人所得税,即1040表格。公司利润及亏损则列在C附表上,该表同1040表格一同向税务机构报备。C附表上所列的“利润额”后被转填至个人纳税申报表。另外一点优势在于,公司所蒙受的亏损可抵消创业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收入。
作为独资经营者,创业者必须同时报备SE附表及1040表格。SE附表的用途在于创业者可以计算所欠缴的自雇税。除每年缴纳自雇税外,创业者还须缴纳预估税,前提是创业者预计在扣除预扣税额及抵税额后,该年欠缴的联邦税款至少为1,000美元,并且预扣税款低于以下两者中较小的值:(1)当前年度纳税申报表所列缴税额的90%,或,(2)上一年度税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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