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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8000人在深圳等口岸频繁“走私”


cye.com.cn 时间:2010-12-2 11:50:04 来源: 作者:胡红伟 我来说两句

■ 如何判定

“合理、自用”成判定标准

8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第54号公告”,即“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该公告重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是否“合理、自用”就成了检验走私与否的标准。按照海关的解释,通关时,旅客只能携带旅途自用物品,而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的要征税,如果没有向海关申报且金额巨大,就会涉嫌走私犯罪。

据悉,11月19日下午,两名青年从澳门经珠海拱北口岸进境时,衣服内绑了两圈22个电脑硬盘,由于两人均未向海关作任何申报,被按照走私查处。

■ 旅客感受

留学生称面临“裸奔”尴尬

海关近来打击“水客”走私,不少通关旅客感受到监管从严。近日,按照海关建议,旅客出境需对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申报,否则入境时可能会面临征税。有打算回国的留学生发帖称,海关新政导致他们回国面临“裸奔”尴尬。

此外,5000元的免税额度,对于一些喜欢购物的出境游旅客来说,也成了一个“限购令”。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此前解释,海关担负打击走私职责,近来,一些走私团伙假借个人物品名义,利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关措施,以逃避监管。

此前,商务部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打击走私是海关的职责,但对个人自用物品征税的原则应当适度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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