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的宗庆后和达能的范易谋之间发生的不堪,很容易让人想起这句正在流行的歌词:谁的江山,马蹄声狂乱。正所谓菊花渐残满地是伤。而这些伤里达能所占的份额相对更多,连带性的坏消息会接踵而至,这一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明显。
一、达能的问题是就这件事而解决这件事,对之后的未来思考得不够准确、不够有战略性。因为宗庆后即使是输了,还是可以脱身,不用娃哈哈,重建品牌,只要那个核心的渠道尚在,一样可以做好,并且在这样一个大的舆论背景下,也许可以就此摆脱此前所有的问题,成立一个真正的属于他的私营公司。
而达能,即使赢了所谓的官司,也不见得能拿住什么。因为娃哈哈没有了宗庆后,尤其是没有了渠道,这个品牌就形同虚设(因为宗庆厚和其独创的渠道模式几乎就是关于娃哈哈这个品牌的所有联想和精神内涵)。更重要的是,达能彻底暴露了投资策略,而这会让他贴上不受欢迎的恶意投资人的标签。
二、当然宗庆后和娃哈哈在这个过程中也受到了伤害。娃哈哈的企业声誉受伤,宗庆后的领导人声誉也受到贬损,其资产转移的私心更彻底暴露。当然渠道保证自己利益的情况下,还会前行,问题是前行中也会对他“另眼相看”。后来达能意识到这一点的严重性,在给所有渠道的信中说不管结果如何一定会保障渠道的利益。但渠道毕竟在跟着宗庆后的十几二十年里,赚到了自己的利益,以他们简单朴素的情感来判断,宁可相信宗庆后。
三、当初,达能采取和宗庆后类似的办法连续独自召开记者见面会,这是一个极其糟糕的举动(我们原以为这时会有一个妥协的“联合声明”发布呢)。过激的动作只能表明你的不自信。后来声言要动用的所谓法律手段,只是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使用了一个理性工具而已,其实是把矛盾更加激化了。一定要把隐忍、大度、宽怀、镇定、自信、远见表现出来,以保护自己的投资策略和投资形象。这才像一个世界级企业的作为。
四、这个话题自有其标本意义。一是所有跨国投资公司从今天起重新审视你在中国做生意的策略。二是对中国投资人当然也是一个提醒。无论你和哪家跨国公司合作,要尽可能在法律的框架上让很多东西更加清晰,懂得给自己做一个保护。三是无论是谁,这都是一个警示:如果你心怀鬼胎,你还是要做好准备,可能有一天会被识破,并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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