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应在60m2左右
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意见》同时明确界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为继续抑制房价,《意见》要求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购经适房只有有限产权
为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明确称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不满5年因故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适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且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这些规定都将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北京回应
北京经适房上限70m2
细则问题将由市政府决定
本报讯(记者张燕)昨天,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北京市将根据国务院的意见对住房保障性办法中的一些细则,如回购等问题进行研究,最终如何修改将由市政府决定。今年6月7日公示的《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基本不会做大的变动。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大小,该负责人表示,国务院要求的60平方米左右和北京实际要求的70平方米以下实际上差距并不大,而且意见指出,各地制定套型面积时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因此这方面北京不会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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