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在看电视剧的时不会再出现烦人的插播广告了。广电总局的“限娱令”、“限广令”将是老百姓收到的龙年第一批礼物之一。不过,最高兴的并不是老百姓。据业内人士估计,“限娱令”、“限广令”的出台将会给各地方电视台带来至少200亿的广告损失。200亿!,这对靠烧钱经营的视频网站们,犹如雪中送碳,他们个个跃跃越试准备扑向这块巨大的蛋糕。
品牌、广告、版权、自制剧……成了明年视频网站交战的关键战场。
100亿 只是视频网站的梦想
“明年起,娱乐节目在电视频道上的数量将得到控制,同时剧中广告被全面禁止,这使得视频网站可能成为影视版权方的首选。”优酷高级运营副总裁魏明直言。据悉,优酷已经准备推出新的广告营销模式,扩大收入来源包括,扩大合作伙伴、开发手机、iPhone、iPad终端等。
“目前整个互联网视频广告总额度不到电视台广告的10%,非常低,未来肯定有爆发式的增长。”乐视网(300104,股吧)版权合作事业部总经理何凤云坦言,“预计未来两年,整个互联网视频广告市场,广告总额将达到100亿。”
据易观国际数据显示,2011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广告收入为14.8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到139.0%,环比增涨48.1%。按照目前的增长趋势,预计今年全年网络视频广告市场收入规模将首次突破50亿,较2010年的21.7亿元增长130.6%。
10% 电视台实际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也有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视频网站和电视台的受众群存在明显区别,广告效果也不尽相同,两个广告平台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替代性,即便出台“限广令”,广告收入播放也不一定都能转移到视频网站去。
凤凰新媒体副总裁陈志华表示,从电视台流出广告转移视频网站不会是一个很快的过程,因此“限广令”利好效应不会像大家预想的那么明显。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预计,“限广令”对电视剧广告收入的影响在10%以内。以2010 年电视广告收入797 亿元,其中电视剧广告收入约占电视广告收入的50%,即约400 亿元测算,2012年电视广告收入影响在40 亿元以下,如果电视台处理得当其影响甚至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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