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组成部门拟调整至27个
⊙ 国务院机构改革
改革前 |
改革后 |
改革前 |
改革后 |
外交部 |
外交部 |
监察部 |
监察部 |
国防部 |
国防部 |
民政部 |
民政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
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
财政部 |
财政部 |
教育部 |
教育部 |
公安部 |
公安部 |
科学技术部 |
科学技术部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水利部 |
水利部 |
国家安全部 |
国家安全部 |
农业部 |
农业部 |
司法部 |
司法部 |
商务部 |
商务部 |
国土资源部 |
国土资源部 |
文化部 |
文化部 |
建设部(裁撤)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新建) |
卫生部 |
卫生部 |
交通部(裁撤) |
交通运输部(新建) |
国家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信息产业部(裁撤) |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新建) |
中国人民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 |
人事部(裁撤)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建) |
审计署 |
审计署 |
劳动保障部(裁撤) |
环境保护部(新建) |
铁道部 |
铁道部 |
国防科工委(裁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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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孙承斌、张宗堂、邹声文)新时期以来的第6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拉开帷幕。根据11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3时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国务院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强调,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专家普遍认为,国务院这轮机构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体现了积极稳妥的指导思想。
1982年以来,国务院机构改革已进行过5次。
⊙ 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
调整后的部委名称 |
合并或包含的原部委 |
新增下级机构 |
隶属关系调整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部制不变) |
国家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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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国防科技 工业局 |
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
交通运输部 |
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 |
国家民用航空局 |
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国家公务员局 |
|
环境保护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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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部 |
|
|
卫生部 |
卫生部、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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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
背景:1982年至2003年中国的5次政府机构改革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3月11日下午,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启动了自1982年以来的第6次政府机构改革。此前进行的5次政府机构改革概况如下:
1982年3月8日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1988年4月9日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启动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1993年3月22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共59个,人员减少20%。1993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19个调整为13个,办事机构由9个调整为5个。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此外,国务院还设置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998年3月10日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的有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2003年3月10日——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特别提出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协调的要求。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29个组成部门经过改革调整为28个,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其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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