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社部门获悉,我市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实施大学生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政策拓展、创业孵化推进、创业服务优化“四项工程”,加快构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孵化、创业服务五位一体的创业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新机制,推动大学生创业规模和创业比例双提高,2014—2017年全市实现引领不少于2000名大学生创业。
普及创业教育。教育部门加强对高校创业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高校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实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衔接,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2014—2017年全市创业培训不少于8000人。
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工商部门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以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1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进一步拓展出资方式,允许高校毕业生将其共同开发、自主研发、科技创新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成果作为出资。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的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发放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实行税费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为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确定权属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贷款抵押登记评估费减半优惠。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的投入力度,将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本着风险可控和方便创业大学生享受政策的原则,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贷款额度。
加快推进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延伸和拓展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效果和质量。要充分利用大学生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资源,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和创业孵化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推动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为大学生搭建融政策、信息、载体、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加快构建覆盖校园内外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便捷化和全过程的创业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创业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拓宽人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范围,免费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保代理、创业落户等服务。认真梳理归集涉及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解读并提供咨询,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获得相应的政策扶持。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鼓励支持大学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创业辅导。
组建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和大学生创业者协会,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宣讲活动,举办大学生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和创业联谊会,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增强大学生创业能力,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推进市创业就业网和高校网站信息平台建设,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资讯发布、创业培训引导、创业政策解读、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基地展示、创业导师咨询和创业经验交流等服务。搭建创业沙龙等青年创业者交流平台,为创业大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