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平则认为,在能源领域,“国进民退”的趋势没有改变,民营企业逐步被挤出能源领域的事件还在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垄断部门不可能让民营企业进入并享有公平的权利。
事实上也是如此,继2009年山西煤炭国有化之后,贵州、内蒙、河南等省区也相继推行煤炭行业的国有化“运动”。除此之外,凡是资源性的行业都面临国有企业在国家相关政策的配合下兼并民营企业的浪潮,以近两年广为民众关注的稀土行业为例,在内蒙古、江西、广东等省区,来自中央和地方的国有企业开始了大肆兼并民营企业的活动。
而多个省市的民营企业家都向记者反映,由于资源集中在国有企业手中,一旦上游断货,下游就只有听命于国有企业,任其兼并重组。
“迫于总理的表态和舆论的压力,国企很可能会释放出一些项目给民营企业,但肯定都是不好啃的‘硬骨头’。”10月19日,一位接近石化垄断部门的人士对记者坦言,作为已经占尽优势的垄断部门和企业,它们本身没有主动向民企开放市场的意愿,能源领域“国进民退”的资本格局没有改变,此时让民企进来,双方压力都很大。
参与过“非公36条”制定的保育均告诉记者,利益相关部门和垄断企业从一开始就对扶持民营经济热情不高,“新36条”制定的过程中就充满了阻力,最后妥协成文。
政策摇摆 民企担忧
除了“新36条”落实艰难外,就民营企业家而言,他们在5年来的政策变化中也变得越来越小心谨慎,甚至恐惧。几位受访的民营企业家都表示,与国企合作心里没底,目前更倾向于虚拟经济。
2005年2月,“非公36条”的出台曾给了许多民营企业家前所未有的信心,许多民营资本纷纷进入煤炭、民航等行业,但2006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
2006年的政策让上述行业有了“天花板”,但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又出“新36条”,并在当年7月又对“新36条”的细则制定进行了分工,重视程度远高于2005年。
不过,“新36条”出台的背景是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国经济面临二次探底的危险,激发民营资本的活力显得异常重要。
但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反复已经让很多民营企业家担忧,不敢再冒险涉足国有经济的传统垄断领域。
一位经历过山西煤改的温州商人对记者表示,一些没有明确划定界限的行业中,政策说变就变,2006年就说煤炭要收归国有,但2007年还在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到了2009年就突然以安全为由进行国有化,自己觉得是被骗进去了。
“现在也是一样,‘新36条’里说得很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石油石化行业,但在中央层面上互相矛盾的文件都在,人家说收就收。”上述企业家说。
韩晓平对此也有同感,他告诉记者,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今天,必须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定位予以明确,不能再不明不白的,政策总是变化,让民营经济没有安全感。有观点则认为,民营经济应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把做好国有经济配套、补充作为突破口,而不必想象分其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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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部分条款
(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
(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
(八)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
(九)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
(十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
(十三)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
(十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
(十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
(十八)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二十二)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
(二十九)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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