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利还是谋远?
中美数字出版 商业模式对比
对于中美的市场与环境在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我们已经有所了解,但差异化的商业模式表现也有比较大的不同,其商业模式的确立标志在于:是否能持续产生现金流即销售收入及产业链企业赢利模式的有效切分。
首先,长期构建的战略思维差异。美国的市场体系及相关的法律体系健全,导致了中美企业在市场上构建战略定位上的差异。美国数字出版企业及相关企业均能客观地研判自身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准确定位,并有效地协同相关企业针对客户需求进行创新并创造价值。而中国的大多数企业还沉浸在大而全和小而全的自我陶醉中,商业思维上的差异导致资金的利用率低与重复投资,不利于产业的迅速发展。
其次,产业链的有效分工与分配。美国产业链企业的分工与合作,呈现多元客户价值而非单一模式,例如亚马逊、苹果、谷歌等大型企业都有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创新,重复性商业模式非常少见,再如培生、麦格劳-希尔、英格拉姆、爱思唯尔等的商业构建都植根于各自的优势而非一种模式,在产业链中的定位极为合理,出版商的重点在于其内容的独特性、垄断,其集成方式却采用合作、并购或其他资本模式搭接完成,而非目前中国一哄而上的重复开发和扎堆儿的PK。
再次,共同培养与有效研发。一个新兴的产业必须有先锋,而国外的先锋们却受到风险投资和集团研发资本的保护与风险释放,他们做创新的自我成本和风险相对有限,孵化器功能与创新成功的可能性远大于国内的成功几率,并且在产业的各个环节都有不同的专业化团队坚守和持续投入,不像我们既想做技术也想做运营,既想做内容又想做销售,其结果是一事无成。然而,可喜的是,新闻出版总署和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像上海、重庆等数字出版基地的建设试图在产业短中长期构建有效的生态环境,并期待和扶植中国出现国际化的数字出版龙头企业。
最后,可见的商业模式。美国的数字出版商业模式已经成熟的有B2B的数字图书馆模式、POD(按需生产或印刷)模式和掌上电脑(PDA)业务模式,这些都对应于不同的出版物和不同读者,教育出版则潜心于在线数字学习模式。日本的手机出版商业模式则是全球领先的。中国目前的数字出版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之中,连国外最成熟的模式,也没有像样的企业做到成功与持续发展,笔者建议国内现阶段以学为主,不要随意尝试所谓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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