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然而,阴阳合同真像房屋中介说的那样美好吗?专家提醒,阴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面临很大法律风险。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万一指出,签阴阳合同主要是为了逃避税收或骗取虚假的银行贷款,目的本身就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双方签订的合同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能被认定为有效,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合同效力有瑕疵,那么当事人的权利就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严密保护。”赵万一强调。他举例说,如果双方因交易发生诉讼,法院就要对阴阳合同的订立情况及其效力进行审查。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基于阳合同办理的过户手续有可能因登记不实而被撤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表示,签阴阳合同还将面临行政罚款的风险。我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税款,并处以5倍以下罚款。
更严重的是,签阴阳合同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第201条,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除了造成税收流失,阴阳合同还直接导致了市场价格信号失真。今年9月,北京市宣布暂停发布二手房均价这项数据,原因是统计部门的数据和一些中介机构的数据“打架”,引发了公众质疑。北京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坦承,由于二手房市场的阴阳合同等问题比较复杂,暂时不能做到对二手房市场的全面调查,所以暂停发布数据。
调控思路需要调整
实际上,为打击阴阳合同,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不可谓不严厉。从2009年开始,北京市对二手房交易全面实行网上签约,将银行和房屋土地管理局联网,登记备案的合同和申请贷款的合同只能是同一份合同。这样,如果登记的合同上价格写得低,拿到的银行贷款自然也低,从而挤压了阴阳合同的生存空间。
今年9月1日,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实施,其中规定,房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交易税费或其他非法目的,就同一房产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否则,经纪机构将被罚款5万元,经纪人员罚款2万元。
但本报记者实地采访发现,阴阳合同现象并没有大的改观。一些中介机构甚至还“发明”了两次网签来逃避监管。
所谓两次网签,就是中介机构先帮买房人做一次成交价格高的网签,用来申请贷款;等贷款批下来了,网签撤销,重新做一次价格低的网签,用于交税过户。这样一来,买房人即可多拿贷款,又可以减少税费。
阴阳合同禁而不决,怎样才能根治?王轶告诉记者,单从民法角度看,已有规则足以应对阴阳合同问题。“但如何在交易领域建立限制现金交易、账外交易的机制,确实值得思考。”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则认为,阴阳合同现象的泛滥,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楼市监管和调控思路需要调整。“在二手房交易环节对卖方征收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负,原本是为了抑制投机。但事实证明,税负可以转嫁到买方身上从而规避掉,预期的调控效果也就打了折扣。只有让税费真正落实到卖方身上,调控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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