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直 达 - 创业网首页 - 创业资讯 - 专家点评 - 创业观察 - 创业人物 - 创业指南 - 项目分析 - 政策法律 - 创业培训 - 创业服务 - 奇思妙想 - 创业圈子 - 创业论坛

创业网-中国创业门户网站
创业新书推荐 - 创业项目库 - 商业模式 - 法律在线咨询
创业专家在线答疑
酒店管理专家答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风险投资创投业界→新闻
    


IPO核查反思要打破利益驱使谨防PE/VC催熟公司


cye.com.cn 时间:2013-4-11 8:52:41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我来说两句

  反思三:谨防创投催熟公司

  随着创业板的推出,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迅猛,创投机构(VC)、私募机构(PE)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监管政策的放松,目前基金、券商、保险机构以及VC、PE机构已经或即将可以从事一、二级市场投资。

  清科研究中心认为,在VC/PE机构同时涉足一、二级市场的趋势下,为防止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操纵股价等不法行为,有必要在不同业务部门间设立防火墙机制,以避免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而目前相关规定尚待完善,需要在未来的实践中不断制定相应政策以解决上述问题。

  反思四:监管执法要“从严从重”

  根据公开信息,去年以来证监会对7家保荐机构采取了9次出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24个保荐代表人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这些机构受罚多数是因发行人的业绩变脸,表明监管层加大了IPO过程监管力度。

  今年3月初,在绿大地案中,中国证监会认定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而开出了史上最严厉罚单。其中,保荐机构被罚没2400万元,相关保荐人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并被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以及罚款等措施。

  尽管如此,业界仍普遍认为,目前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联手进行的财报造假处罚太轻。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季先表示,在绿大地案行政处罚中,保荐机构不会失去保荐机构资格,而涉事的会计师事务所则也规避了“责任”。

  李季先认为,在目前监管人财物资源有限的条件下,IPO过程中的欺诈等违法行为不可能仅仅因为一次行政处罚就一劳永逸地解决,如果对中介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追究能够同步跟上,相信会对市场产生更为深远影响。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转播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创业网【 www.cye.com.cn 】-创业路上 与你同行

·相关热点
·相关工具
·新闻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免责声明:  
  凡本网具体标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其他形式的文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对本站文章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致电010-51285022或致信chuangye◎vip.sohu.com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最新资讯
   
 
创富之星
   

 
新书推荐
   
 
论坛精华贴
   

 
热点汇总
   
创业项目 创业计划书 大学生创业 创业好项目 创业故事 商机
创业板 大学生创业贷款 创业指南 小本创业 创业板行情 创业网
养殖业什么最赚钱 网上赚钱 怎么赚钱 做什么小生意最赚钱
染衣加盟 服装加盟 餐饮加盟 商业计划书 商业模式 品牌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