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再次大幅降低自主创业门槛并给予多项帮扶。
《意见》规定,年内各县(区)都要建立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和创业项目资源库,建立专家队伍,向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放宽准入领域和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所有行业一律向自主创业者开放,允许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批准的临时商业用房、疏导点也可视为有效经营场所;创业对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并可在2年内分期到位。
对自主创业,政府在税费和信贷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小额担保贷款由2万元调高到5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初次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被征地农民、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初次贷款及下岗失业人员第二次贷款给予50%贴息。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从事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今年起市、县(区)财政都将建立创业引导资金,用于自主创业的项目开发、奖励或补贴。各级政府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闲置厂房成立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到2010年底,全市40%的街道、乡镇都拥有自己的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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