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八项措施创造环境鼓励全民创业
●全面放开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领域
●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调高至5000元
●一般性服务业公司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
记者昨天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出台8项措施创造宽松创业环境。
为鼓励全民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宁夏对其他行业和领域全面放开,凡具有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发展一人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参与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凡自然人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申办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申办人首次出资额高于注册资本20%的,其余部分可在3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放宽到5年;一般性服务业公司注册资本一律调整降至3万元。无形资产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放宽到35%。
放宽经营场所限制。经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和城管部门批准设置的临时商业用房、经营场所等,在工商登记时视为有效经营场所。除涉及国家安全、群众身体健康、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商品,必须按照法定前置条件、程序严格审批外,放开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对其申请的经济项目,工商行政部门应及时依法予以核准。对个体工商户的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到5000元,并从宽核定营业额。此外,宁夏投资冠名不受注册资本、规模和组织形式限制,鼓励并全程帮助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类企业法人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冠区名。支持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和企业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支持帮助具备开展进出口业务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取得进口经营资格,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出口产品给予免检等待遇。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优先推荐实施一类管理和出口免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