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
今年元旦,《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作为2009年云南省政府的一号文件,《意见》瞄准全省老百姓的“乐业”问题,出台20项措施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意见》从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培训和创业补贴、社会保障优惠等6个方面设置了令人心动的扶持政策,以促进我省创业就业。
■文件解读
我省力保今年登记失业率低于4.6%
大学生创业增加1000元补贴
个体工商户注册免收费
条文: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解读: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中的经营性占道及经营性临街雨棚收费,以及中央和省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营业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
条文:提高营业税起征点
解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中有关“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Cye.com.cn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的规定,我省提出对我省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由12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这项政策的实施,全省每年将减少财政收入1亿多元。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2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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