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对象扩展到大学生和海归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小额贷款
人民网广州2月12日电 (记者 邓圩)刚刚从广州大学毕业的小梁今天高兴地告诉记者,听说政府出台政策帮助大学生创业,自己准备和几个尚未找到工作的同学一起开个小公司。据了解,广东日前出台《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出台多项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政策覆盖包括返乡农民工、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以及海归人士在内的全体城乡劳动者,依靠政策扶持,劳动者可以实现“零成本”创业。
按照这个《意见》,小梁们开公司,工商登记可以不受出资金额限制,可以在家办公无需租用写字楼,享受减免税,如果申请做个体户还可以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我们还准备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这样不但可以零成本创业,还有了启动资金。”小梁说,听说按照《意见》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提高到5万元,扶持本省户籍的城乡创业者创业。
据了解,刚刚出台的《意见》从培育壮大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鼓励和帮助城乡劳动者创业和就业。广东本省户籍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内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各类群体创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分别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就业后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继续保留6个月的低保待遇。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当地政府可在用地、信贷、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引导农民从事高科技种子、种苗产业或其他农业新品种生产,对从事规模种植、养殖的,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意见》放宽经营场所要求。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这个政策一出在当地即引起巨大反响。《意见》同时放宽登记条件,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实收资本3万元即可登记,其余部分可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小商小贩、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除国家另有规定外,2009年至2011年免予工商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同时明确,按照有关规定,将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提高到5万元,扶持本省户籍的城乡创业者创业。鼓励创业实体、小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分别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和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可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的小额贷款,由当地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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