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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登记失业人员将家庭住所(包括租借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cye.com.cn 时间:2009-3-11 8:38:35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徐芳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杭州昨召开就业再就业专题会议,研究出台新的积极就业政策。

  杭州之前出台的第二轮就业政策,已于2008年底执行到期。与第二轮政策相比,新的积极就业政策覆盖面扩大,“含金量”增加,享受政策门槛降低。

  仍拿社区保安、保绿、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为例,上一轮政策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在社区工作,才能享受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但现在不少社区的保安、保绿、保洁工作,都承包给了物业公司,“东家”变了,补贴的钱也没了。新的积极就业政策修改了这一条。

  新政明确鼓励物业公司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可以参照社区公益性岗位给予补贴。

  失业人员积极创业的,政策也予以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有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允许登记失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等等。

  按原先打算,新的积极就业政策7月1日开始实施。昨天的讨论中,有城区负责人建议提前,争取在上半年就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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