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就业工程是我省的五大惠民工程之一。全省今年的就业目标也提出,通过创业带动就业解决10万人的工作问题。为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全省出台了一系列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比如,将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对象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几乎涵盖了城乡各类群体;各类自主创业者不同程度享受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等等。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为了扩大就业,特别是在鼓励创业方面,从省里到市里,各种优惠政策可以说是倾巢而出。此举,无非是想让更多的人在政策扶持和激励下能够创业成功,实现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的美好愿望。
但在对创业者的多次采访中,记者却发现,各种优惠政策在落实工作上并不尽如人意,很多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无法享受到政策指定的优惠,用他们的话说——这样的享受,需要积极争取,而争取的过程艰难而漫长。
以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持 《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为例,他们若从事个体经营,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和限额内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际营业中,各项费用的操作原则是“先交费后返还”,创业者可以享受的 “扣减的费用”只有在税费返还后才算是真正优惠了,但这 “返还”二字学问就大了。据反映,有返还一部分的,有返还不了的,也有长时间争取而无结果索性放弃返还的。
创业者中,有开小店的,一些必要的许可证件却迟迟拿不到手;有选好项目的,却无法达到相关部门制定的极高的门槛;有开小公司的,却被告知近几年不受理此项业务。凡此种种,创业者碰到的事情总比想到的事情更多、更复杂、更麻烦。
于是,创业中也出现了这样一种声音,正常的创业尚且如此艰难,遑论去享受那些美好的优惠政策了。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当初冲着优惠政策而去满腔激情的创业者,被浇了一盆冷水后,半途而废者不在少数,真正能坚持下来并创业成功的,可算是幸运儿兼佼佼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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