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13日举办新闻发布会,正式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全民创业若干政策意见》,《意见》以“放低创业门槛、减免创业税费、加大信贷扶持、强化创业培训”为重点,通过实施“零注册、零收费、减税负、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等多项措施推动全民创业,缓解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压力。
受金融危机影响,广西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部分企业减产、半停产甚至停产,同时大量农民工返乡,社会就业压力加剧,目前广西仍有130多万农民工没有找到就业岗位。同时,今年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12.5万人,比去年增加1万人,再加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以及转业复退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大军十分庞大。
《意见》从解决社会大众创业遇到的最现实困难出发,共包括壮大创业主体、放低创业门槛、减免创业税费、加大信贷扶持、强化创业培训等方面的24条政策措施。
在放低创业门槛方面,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从而实现了“零资金注册”或“一元钱注册”。
《意见》加大了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创业扶持力度,提出要充分用好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10亿元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水库移民和被征地农民视同返乡农民工享受以上政策。对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半年后,从各级财政的创业发展资金中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在减免创业税费方面,对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以及城乡新增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转业复退军人、农民、就业困难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业以及新创办的企业,自治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09年至2012年一律免收。创业者以自有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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