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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创业政策:家庭住所可当创业经营场所


cye.com.cn 时间:2009-5-14 8:52:15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 我来说两句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放宽创业范围、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据了解,我省将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并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专业人员创业。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为此,我省将放宽创业范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等方式,参与工业、农业、交通、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

    据了解,新政策规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残疾人、农民,实行三个月的试营业,试营业期间不办理Cye.com.cn工商注册登记,三个月后继续经营的,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而原来有关规定是不允许将家庭住所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的。

    此外,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人员自主创业,可凭其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等证明,经失业保险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可一次性领取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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