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促进劳动者实现技术技能创业,同时为创业企业储备和提供所需人才。充分利用公共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力量和企业培训中心的作用,构筑多种类、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形成百万人次以上的年培训能力。依托“国家职业展示中心”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围绕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需要,更新完善职业技术标准;围绕新兴职业发展,积极承接国家统考和实验性鉴定项目,大力开发新职业标准,并在全国积极组织推广和试验。在职业院校和企业,认定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立100个技师研修站,打破年龄、身份、比例等限制,通过名师带徒、生产现场考核、技术攻关、技能竞赛等形式,形成技能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的新模式,造就一批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各区县将全建创意创业园
各区县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特点和群众需求,将便民商(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区域整体规划,市、区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土地等形式,每年新建1家以上、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便民摊群商(农)贸市场,优先吸纳本市下岗失业、失地农民和高校毕业生等创业人员入场经营,比例要在80%以上。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场创业的,减免租金。各区县要根据社会创业需求,选择有一定土地面积和建筑规模的学校、工业小区和厂区、商业区改建为创意创业园。各经济功能区要根据社会创业需求建设创意创业园。2009年上半年,市内六区和塘沽区要各选一所占地面积不低于20亩和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学校,年底扩建为2万至3万平方米的创意创业园。2010年,其他区县和经济功能区也要全部建立创意创业园。对社会力量新建的创业园或商贸市场,吸纳新办创业企业数量在50家以上的,以及现有的创业园或商贸市场年新吸纳新办创业企业数量在30家以上的,可认定为创业基地,给予一定补贴。
招募1000名创业服务专家
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培训服务机构的专家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级创业培训服务机构要聘请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家,建立专家服务队伍,各服务机构应不少于10人;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面向社会招募创业服务专家志愿者,建立志愿者队伍,全市达1000人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搞好专家、志愿者队伍和创业者的对接,根据创业者需求,安排专家和志愿者进行对口服务。建立志愿者储蓄服务制度。每年根据服务记录及创业者满意度等工作业绩,评选优秀专家和志愿者,并予以表彰。在全市241个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增设创业培训服务窗口,在劳动保障协管员中选聘创业服务协调员,从事创业宣传、创业服务、政策咨询等工作。各级公共创业培训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市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区县的创业培训服务机构,依托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设立“创业服务代办中心”,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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