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届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 每所高校不少于5名创业培训师
《2009-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提出将启动全市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主要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区县公共创业培训机构以及高校培养师资,今年全市培训师资达到200人。规划期末,全市师资达到1000人以上。
通过创业培训师的培训,最终使本市每个公共创业培训服务机构教师不少于10人,每所高校不少于5人,实行持证上岗并每年组织1次师资资格考核。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还将面向已成功创业的创业者开展改善和扩大企业高端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各区县创业培训机构要继续开展创业能力和创业意识等培训。市教委将“了解企业”培训,融入大学和职业教育教学体系,对应届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在规划期内,全市年均创业培训2万人。到规划期末,大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活动的比例将达到60%,创业成功人数占当年毕业生总量的5%。
天津市将建立各类创业发展基金 为全民创业提供资金保障
天津市新出台的《2009-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提出,天津市今后要建立各类创业发展基金,为全民创业提供资金保障。
据悉,天津市将新建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支持创业企业发展基金,定向为会员企业提供短期融资服务;市人事部门设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金,充分利用好每年2亿元的专项资金,引进一批海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市科委将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天使投资等基金规模,支持创办和发展中小型科技企业;市教委要设立创业教育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场地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天使资金、高校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的运营、国际合作等;团市委要设立天津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并继续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大连银行协作,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市妇联要进一步加强与世界银行合作,扩大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基金规模,额度不低于500万元,将现有融资机构改制为公司法人。
同时天津市还将拓展担保物范围。对在天津市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担保物他项权利登记服务。
天津市将建一批公众创业园创业项目库 收录创业“好点子”
新出台的《2009-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市级创业项目库,收录创业“好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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