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示精神,完善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通过实施优惠政策,重点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学生和技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海外留学人员、返乡农民等群体自主创业。从2009年起,每年对1500名至2000名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潜能的青年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初次创业者成功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创业服务政策,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提高到5万元。
意见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健全创业和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从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组织开展全市“全民创业服务年”活动。要通过组织创业项目推介会、创业经验交流会、Cye.com.cn创业成果展示会,举办创业征文比赛、“汕头市十佳创业明星”评选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创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传统落后观念,激发创业热情,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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