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出台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新政策,明确工信部出台水泥行业准入门槛,这两部新政策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扩大享受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旨在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亮点在于不仅着重支持自主创业,还扩大了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同时,为支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
此外,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自主创业,并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
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称投资水泥(熟料)新、改、扩、迁建项目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部分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产能等。
工信部在文件中表示,在水泥生产线规模、工艺和装备方面,新建水泥生产线要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单线建设要达到日产4000吨级水泥熟料规模,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市场容量有限的边远地区单线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日产2000吨级水泥熟料。
新的准入门槛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鼓励现有水泥(熟料)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不以新增产能为目的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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