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座谈文化产品和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品社会效益永远第一
“文化产品不是商品,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关注社会效益。”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系列座谈会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委员们共同关注的议题。来自文艺、新闻出版和部分民主党派界别的委员们提出,作为面向大众的精神产品,文化产品决不能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要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把社会效益永远放在第一位。 【关键词】和谐文化
【委员观点】
“和谐文化,要体现在对主旋律和主流价值观的坚持之中。”
“和谐不等于歌舞升平,追求和谐不等于掩盖矛盾。”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和谐文化”理念。委员们认为,建设和谐文化任重道远,文化工作者应主动担起重任。李蓓蓓委员认为,和谐文化要体现在对主旋律和主流价值观的坚持中。现在部分文艺作品存在着“以金钱论英雄”、“赚不到大钱的人生不成功”等潜在观点,影响误导受众的价值取向,必须提起警觉。
建设和谐文化,首先要正确理解什么是和谐。曹雷委员提出,“和谐不等于歌舞升平,追求和谐不等于掩盖矛盾。为消除社会上的不和谐之音,文艺作品应该起到曝光台的作用。”曹正文委员认为,文化工作者要有直面现状的勇气,才能创作出贴近现实生活、符合人民需要的好作品。
【关键词】社会效益
【委员观点】
“别把收视率当作GDP。”
“当年找到选题,当年就要赚钱收回投入。单一强调短平快不适合文化界。”
“文化的商品化趋势愈演愈烈,这种情况下,我们到底该以什么为重心?”江海洋、李蓓蓓等委员提出:发行量、卖座率、收视率不能成为衡量文化产品是否成功的标准。
李名慈委员提出,现在不少行业出现了当年找选题、当年完成作品、当年就要赚钱收回投入的现象。文化产业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文化含量的提升非一日之工,优秀文化产品的价值只有在时间的锤炼中才能显现,“单一强调短平快不适合文化界”。
金良年委员认为,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回报无可厚非,但考核文化产品不能两套标准两张脸,在审查时只顾社会效益,到年终盘点单论经济效益,“应当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契合点。”
【关键词】责任感
【委员观点】
“文化作品不是为广告准备的,是为群众创作的。”
“一些文化工作者要为受众多读一点书。”
“我们的一些文化产品很火,但是文化含量不高。一些文化工作者善于迎合,但不会引导。”苏乐慈、林华、江海洋等委员提出,文化从业者必须有社会责任感,要心里清楚,文化作品不是为广告准备的,是为群众创作的。
来自上海电影译制厂的赵国华委员说,过去译制一部电影,工作人员都像在雕琢一部艺术品,每一句台词都要对上演员的口形,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就是源于高度责任感。曹正文等委员提出,现在不少文艺作品戏说历史歪曲真相,委员们呼吁,“艺术工作者要多学一点知识,多读一点书,这样才能服务好受众。”
市政协副主席宋仪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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