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与物权法冲突 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出调整——
“民宅禁商”被删除
今天上午 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2007年的立法计划 记者从中了解到 为避免与物权法相冲突——
租房办法意见稿 删除“民宅禁商”
今年将完成17个立法项目 食品安全条例将在7月交人大审议 有关人员称将对不安全食品实行召回制
本报讯 (记者 王巍)今天上午,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2007年的立法计划。据了解,在《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最终出台时,将会去掉征集意见稿中有关禁止民宅商用的规定。
虽然《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去年的立法项目,但在今天的会议上还是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周继东表示,此办法中有关民宅商用是否需要被废止的规定引发社会公众最大的关注,到目前为止,物权法已经被全国人大通过,因此,在《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最终出台时,将会去掉征集意见稿中有关禁止民宅商用的规定,该办法中也不会再有涉及有关禁止民宅商用的规定,一切规定都会按照物权法的相关内容实施。
同时周主任表示,该办法将会在年内出台。
据了解,物权法中明确规定房主对房屋享有各项权利,如果禁止民宅商用,等于与物权法相冲突。同时,周继东表示,该办法将会在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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