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会爬行或坐立的婴儿不得参与广告 本市已选定社会监督员监督母乳代用品宣传 □记者 晨报讯 0-6个月年龄段的婴儿奶粉不得做广告,只会爬行或坐立的婴儿不得参与代乳品广告。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受世界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委托,中消协将在全国30个省会城市陆续开展母乳代用品市场调查。目前上海地区已完成问卷调查,预计结果将在今年10月公布。
“不能向母亲、卫生工作者或他们的家庭发放母乳代替品免费样品”、“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及危害”,这是从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里的相关销售宗旨。我国是该守则的签署国。
“但我国目前市场上代乳品销售实际情况似乎难以达标。”市消保委负责人介绍说,因为建议6个月以下的婴儿应该进行母乳喂养,因此母乳代用品经营者不适合向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者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或向母亲免费发放代乳品样品。此外,这项国际守则内容还包括,0-6个月年龄段的婴儿奶粉不得做广告,只会爬行或者坐立的具有6个月以下特征的婴儿不得参与代乳品广告等。
目前,本市已选定了一批有孩子的社会监督员,她们在接受中消协的培训后,将监督母乳代用品在医疗保健机构、市场、媒体广告等领域是否存在违规宣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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