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通报,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国仅4家网站可以向个人消费者出售药品,其中上海有1家,其余卖药网站均为非法。 据了解,跟药品买卖有关的网站分两类,一类是药品信息服务网站,一类是药品交易网站。药监局通报称,截至2007年7月31日,经各省(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共计1211家,其中,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是399家,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是812家;经批准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有9家,其中,4家由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的互联网站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另外有5家进行的是第三方交易,第三方交易不允许在网上买卖药品。这4家网站分别是上海药房网(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京京卫大药房网站、北京金象大药房网站、辽宁盛生药房网。而这些网站只允许销售非处方药,如现在在网络中大量兜售的“伟哥”等性药都是处方药,不允许在网上销售。 国家药监局要求,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相关活动,并在网站的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信息,消费者可以根据网站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信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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