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成果大
累计吸纳孵化企业142家,育成毕业企业34家,转化科技成果210余项
4年前,靠着“开发区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帮助筹集的200万元,马建平掌握的专业技术得以开展研发、生产,如今,他的公司——青岛诺斯机械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一家专门开发生产各工业领域应用机械设备的高科技企业,与上海通用、合肥江淮、陕西重汽等国内著名的汽车生产厂家实现了合作,2007年公司的销售产值达到2000万元。
马建平只是“中心”这一平台众多受益者之一。在“中心”的“呵护”下,越来越多创业者头脑中的“想法”,不仅在这一“孵化器”中“破壳”而出,而且迅速进入了成长期。目前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已累计吸纳孵化企业142家,育成毕业企业34家,转化科技成果210余项,项目涉及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学、环保、科技中介等多个行业。
作为国家级“孵化器”的开发区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立起了创业培训、资金融通、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检测设备共享五大创业服务体系,吸纳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带成果和项目入驻进行孵化,从而培育出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优秀科技项目和优秀科技企业家与创新人才。
为保证入驻企业能够健康成长,服务中心提供“一门式”全方位服务,确保企业“进得来、长得大、出得去”。“进得来”,即对进入孵化场地给予优惠,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长得大”,即通过提供培训、咨询、项目申报、专利申请以及建立虚拟科技研究开发中心、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组织科技交流等办法,促进在孵企业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与市场的对接,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科技竞争能力,推进企业成长。开发区财政出资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每年安排科技发展基金6200余万元和1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形式对孵化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同时对入驻的在孵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新办在孵企业上缴税收区级实际所得,两年内由区财政给予100%的财政扶持;入孵企业毕业后,自其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按其上缴税收区级实际所得给予25%的财政扶持;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入驻孵化器的,第一年免收房租的50%、第二年免收30%。对符合条件的在孵科技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出得去”,即从企业入驻起,便协助企业规划成长路线,并在孵化期帮助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健全、科学、规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财务、行政等管理制度,使企业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开发区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创办了樱花大厦创业基地和城市桂冠创业基地,孵化场地从4000多平方米扩大到2.9万平方米。同时,开发区投资8.6亿元建设的科技创业园正加速推进,目前一期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今年即可投入使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院、山东省机械研究院、泰光电气研发中心等5家企业已提前成为科技园的首批成员。作为高科技创业中心的孵化基地,山东科技大学科技园成立一年时间,已入园的机械电子、防水建材、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研究中心和企业达到40家,转化科研成果21项,获得发明专利12项。
(薛树有 王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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