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源”倾斜 浙江支持企业“乐善好施”
浙江省日前亮出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计划,决定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根据该省近日下发的《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今后,该省的社会资源将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倾斜,积极推荐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经营者参加劳模等社会荣誉的评选。 浙江呼吁企业积极履行的社会责任包括:注重守法诚信经营、注重保障员工权益、注重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注重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
在“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这一社会责任上,浙江“鼓励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农村失地以及残障等人员就业;开展与欠发达地区、偏远落后乡村的帮扶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公益设施建设、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给予慈善捐助。支持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慈善冠名基金,扶贫济困,回馈社会”。
《意见》还规定,为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浙江将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倾斜——金融单位要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财政等部门在安排有关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作为依法审批办理相关业务的重要依据。
根据浙江省政府给出的指标,仅在慈善捐款一项,到2010年,浙江全省慈善捐款达到全省生产总值(GDP)的1%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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