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上海金融国资国企在促进上海金融市场功能形成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期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金融国资和市属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上海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大幕即将开启。
这是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24日在此间举行的贯彻实施《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统计显示,上海市属金融企业共16家,拥有35张金融牌照,截至2008年底,其资产总额达到2.45万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72.7%。但多年以来,上海金融国资布局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既不利于集中力量支持骨干金融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运用金融牌照资源吸引国内外重要金融机构集聚上海。
本着“有进有退,进退有度”、“激活存量,吸引增量”、“统筹协调,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若干意见》提出,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争取实现三个主要目标:一是通过开放性重组,吸引一批处于行业前列的国内外重要金融机构入驻本市,培育若干家主业突出、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市属骨干金融企业,逐步壮大金融机构体系;二是通过深化改革资本补充机制、法人治理机制、选人用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把市属金融企业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创新能力强、服务和效益好的现代金融企业;三是通过建立健全目标明确、统一协调的金融国资管理体系,加强金融国资监管,推动金融国资布局优化,进一步发挥金融国资在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作用。
《若干意见》着重明确,推动上海金融国资的总体战略布局朝着两个方向优化:一方面,通过与处于行业前列的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的重组,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聚集上海;另一方面,培育少数几家主业突出、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市属骨干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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