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农民工“返乡潮”已经过去,大部分农民工已经进城重新就业,但是仍然有很多农民希望回乡创业或者就业。其中通过对广东、四川、山西以及河南等地农民就业意愿的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已婚农民工中,男性大多希望返乡创业,女性则倾向于返乡就业。
男性打工者之所以愿意回乡创业,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基于家庭稳定与长期发展的考虑,希望能够获得稳定性较强的工作。而在城市务工风险太大,随时有失业的风险,而且没有住房,心理压力较大。另一方面他们在城市处于一种边缘人的位置,缺乏生活的幸福感和主体感。而他们的“根”仍然在家乡,他们虽然常年在外务工,但是家乡有土地、有房屋,可以成为他们休憩的港湾。与他们一样,女性打工者同样愿意回乡,她们认为自己需要照顾孩子,让他们好好上学,出人头地后可离开乡村,同样也需要赡养老人、耕种土地。
同时我们发现,返乡创业意愿强的农民工大多数反映技术培训不是主要问题,虽然有些人需要技术但更多的农民认为:自己最需要资金支持。但是从实际来看,这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银行根本不愿接受农村客户提供的诸如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抵押品,因为一旦农民难以还贷,这些物品也难以处理,对于农民来说他们基本没有其他可以抵押的物品,也就难以获得可以创业的贷款。
对于农村女性来说,她们普遍认为能够在离家近的县城或者家乡企业打工是最好的选择,并且希望地方政府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企业下乡。从农民的这种意愿来看,可以发现如果企业下乡不仅可以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同时可以通过发展县城来推动城市化进程。但是企业一般不愿意下乡,因为农村甚至县城的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的落后,会极大增加它们的各种生产成本。而在这方面政府没有能够及时实施发展县域经济、农业产业化等利于农民就地就业的措施,导致农民回乡就业的意愿难以实现,致使大量农民工又再次进城。
鉴于此,从短期来看,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最为迫切,长远来看需要积极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在资金来源问题上,加强民间基金组织的建设,以小额贷款的方式支持农民工在城市的技术学习与创业,个人信用担保为主,无需抵押;每月发放,手续便捷;同时政府基金组织要支持返乡农民工带动农户发展成效突出的创业项目;在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可以考虑设立“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给返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满足他们创业的资金需求,这样可以防止农村资源的外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的支撑。
长远来看,要加强小城镇的发展力度,使得小城镇能承载大城市暂时容纳不了的富余人口问题,在缓解城市压力的同时,可以加快城市化的发展速度。首先,适度进行自然村庄的合并,向环境优越区域集中,建设城镇化新社区,增强农民生活的幸福感和主体感。其次,要对小城镇发展实施多项优惠政策,鼓励资本、企业下乡,通过真正的反哺使乡村就地城镇化,扩大县城的城市化进程,以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的方式来链接城乡发展,缓解城市压力过大和乡村空壳化的双重困境,使之成为城乡发展的“缓冲器”与“过渡带”。
(作者系郑州市社会科学院文化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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