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版权所有者铺天盖地的投诉,苹果公司虽然不断地删除盗版,但为何一直“屡删不止”?从事苹果应用商店图书出版程序开发的林先生向记者揭示了苹果不为人知的一面。
林先生成为苹果图书程序设计者已有两年时间。他说,靠上传盗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里公开的秘密。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据下载量的收入进行三七分成,苹果拿三成,开发者得七成。
“在苹果应用商店个人开发者里,有一套上传的机制和流程,但是对于版权,则相对比较宽松。通常在审核阶段,基本上是默认版权正当。在中国区域,我看到有很多直接上传的盗版,也能通过审核。”林先生说。
林先生告诉记者,尽管盗版开发者的应用最后被下架,但那只是应用下架而已,开发者还可以继续用原来的账号上传盗版,苹果不会对开发者进行追诉。
随后,林先生演示了上传应用程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苹果应用商店的系统没有出现要求提供版权证明材料的提示。在他看来,苹果只是把中国作为硬件销售的一个市场,对版权的维护远远滞后于国外。苹果公司通过应用商店“大把捞金”之时,版权所有者却在蒙受巨大损失。
毕建伟说:“以《明朝那些事儿》为例,我们平均每天销售约60个付费量,也就是每天360元,如果存在4个盗版,那每天盗版的收益就是就4 360等于1440元。按照一年计算,盗版销售收入有50多万元。作为平台方的苹果可以获得三成,也就是15万元,而盗版开发者将获得35万元。”
盗版免费图书对实体书销售市场影响更大。如果一个月的盗版下载量是8万次,纸书平均定价25元,每月影响的收入约200万元,一年下来就是2000多万元。“这样的侵害程度基本超过我们公司一年的整体收入。”毕建伟认为,苹果应用商店这种经营模式,原因在于吸引更多的用户,通过收入分成跟盗版者共同获利,实际上成了盗版的帮凶。
维权
盗版应重罚,法律法规需及时完善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加速作品传播,方便人们获取知识的同时,也对版权保护提出了新挑战。南派三叔表示,如果不有效地杜绝网络盗版,将对中国文化产业造成巨大冲击。
作家维权联盟发起人贝志诚则认为,针对网络盗版行为,版权所有者应该增强维权意识,无论面对哪种盗版者,都应勇敢说“不”,决不能纵容姑息。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来自文艺界的知名作家同样对网络盗版现象进行了猛烈抨击,并呼吁国家应该加快立法进程,加大对各种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在“修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提案中认为: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已明显滞后。在过去20年中,仅有的几次修改无法满足近年来互联网大发展之后面临的数字版权保护新问题,日益猖獗的侵权盗版正在对文学、音乐、电影、摄影等文化创意产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说,所有“点击下载”的盗版行为存在于服务商身上,苹果也只是提供硬件设施的服务,就如同一个传统卖场或超市仅提供场地,忽略了场地上究竟卖的什么货品一样。当然苹果作为一个具有版权意识的公司,不应该忽略自己的监管义务,有必要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她建议,对于盗版应该有堵有疏,一旦发现就应重罚,对于目前尚不明确的盗版范畴需要及时完善法律法规。·据新华社·
“苹果”盗版利益链
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据下载量的收入进行三七分成,苹果拿三成,开发者得七成。
以《明朝那些事儿》为例,平均每天销售约60个付费量,即每天360元,如果存在4个盗版,每天盗版的收益就是1440元。按一年计算,盗版销售收入有50多万元。作为平台方的苹果获得三成,就是15万元,而盗版开发者将获得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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