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投资,投资回报不可回避。
目前,中国民办教育的现行法律法规和一整套政策是基于教育的非营利性而设计。教育行业与其他行业略显不同之处还在于教育本身的公益属性,这也让“投资回报”变得遮遮掩掩。
谈及投资回报,数位接受采访的办学者都一再强调自己投资教育是因为有教育情结,并不是为了盈利赚钱,在这个领域,似乎谈“钱”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
其实,早在2003年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就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须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节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合理”二字如何界定,无论理论界还是实业界都没有一个定论。
蒋国华表示,投资回报不清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企业的办学身份不明确。按目前规定,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内较为一致地认为这个定性是矛盾、含混的,既非企业又非事业,在管理上,合理回报界定上都有问题。
重新定位民办学校法人属性,被看成此次促进民间投资的关键一环。温州此次新政也在这方面进行了尝试,在温州“新政”中明确规定: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按照民办事业单位法人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管理。
据温州市教育局介绍,在首批推进改革的100所民办学校进行申报时,已有16所学校申请登记为企业法人。
更为关键的是,温州此次在回报规定上也有了突破创新,将含糊了十多年之久的合理回报的“合理”二字给予了明确。“新政”明确规定: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可从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奖励出资人。年奖励金额最高可以达到出资人累计出资额为基数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民办学校享有《公司法》规定的相关产权与经济收益,按市场机制办学,按企业机制获取利润。
投资机会
在现有政策环境下,目前教育市场的投资机会在哪里?“应该寻找那些公共投入不足的领域进行投资,例如学前教育;还有严格限制公立学校进入的诸如补习班在内的影子教育系统,还有一些企业职业培训等领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经济研究所曾晓东建议。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也表示,学前教育的投资前景更大,因为学前教育需要的投资规模相对比较小,办学方式也更为灵活;而高等教育在投资总量上要大很多。
据蒋国华介绍,目前,学前教育的行业平均毛利率约为30%,领军教育企业的毛利率一般可达40%~50%;职业培训的行业平均毛利率约为35%,其领军企业的毛利率甚至可到50%~60%,远远高出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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