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掮客孳生土壤
类似邓中的故事在当地并不罕见。此前颇受关注的吴英案和杜益敏案,正是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极端个案。
余杭区一位深知邓中情况的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说,由于民间借贷需求的高涨,一大批中间人借此发家。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数年间积累起成百上千万的资产,并摇身变为“投资公司老总”,其投资公司暗地里依然以放贷为生。一名以放贷为主的投资公司老总曾对本报记者说:“500万元放出去,没几个月,几百万就到账了,这个钱好赚得很。”而且这些钱一般都是由熟人引荐的,风险并不是很大。
上述知情人士说,这种借贷资金主要有三种来源:其一是正常的民间资金,是“百姓手中的闲钱”;其二是普通居民用房产等作抵押从银行获取的贷款,每笔金额一般在40万元以下;其三是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即一些本身资金并不短缺的企业,利用其在银行的信誉及固定资产等,贷出资金用于放高利贷,以赚取利息差。
邓中也默认这种说法,不过他表示,自从他这个事情出来以后,很多企业收敛了不少。同时,有着严格财务制度的大企业也“不屑于做这个”,目前主要是一些利润比较微薄、手中又有点闲钱的中小企业在做。
“浙江的民间借贷大部分依靠人际关系,一般只打个借条,借条上甚至连资金借出方的姓名都没有,利率更是只有口头协商或随行就市。有时,借100万元的高利贷,收款方实际只能拿到70万甚至更少,但借条上却依然写着100万。”钱梁律师说,这种“信用”符合个体私营经济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征,对它们的发展曾起到积极作用。
央行杭州市中心支行此前曾有一个测算,认为浙江的民间资本在7000亿~8000亿元。这部分资金,除了所谓的炒房团、炒煤团的传统投资外,都需要新的投资渠道。在借给陌生人“不放心”的情况下,金融掮客因为关系熟、信用好,就成了这部分资金的最佳出口渠道。
但这种借贷形式注定是缺乏法律和经济保障的,如任由其发展下去,“将可能冲击浙江省好不容易形成的比较良好的金融生态,不利于中小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钱梁律师认为,有关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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