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注册“温州人”商标 [提要]:
■温州人挺生气,现正等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最终裁决
■“温州商会”也被申请注册,遭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强烈反对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胡晶) 近日,一个商标注册申请让温州人大为吃惊:“温州人”3个字被长春市民以商标形式进行了注册,正在等待国家工商总局的裁决。长春市温州商会相关人士认为,将籍贯在温州人的统称作为商标使用不恰当。
“温州人”商标被注册
“‘温州人’被抢注成商标了!”昨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温州人”这个在很多时候被人们赋予特殊含义的词,已被长春市一市民以商标形式进行了注册。
记者在国家商标注册公告中看到,申请注册人是吉林省长春市的于海龙,注册类目为16类报纸、期刊、杂志、新闻刊物,申请注册时间为2004年10月。2007年10月28日,“温州人”商标已进入公告初审阶段,注册公告日期则在2008年1月28日。
对注册成功表示乐观
昨日,记者联系到长春市民于海龙。他告诉记者,注册“温州人”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创办一份关于“温州人”的刊物。据其讲,多年前他经营生意时,就遇到许多温州人,从他们身上,他看到了温州商人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以及聪明的商业头脑。
但他否认自己是抢注,对注册成功表示乐观。他表示,按国家《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抢注和注册是有本质区别的。“抢注是指以前有人或企业使用,后者通过抢注获得该商标。而我所注册的‘温州人’此前从未有人使用过,我的注册行为是正当合理的。”
曾有多人申请
昨天,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曾经申请过注册“温州人”商标的,竟有10项之多,其中不乏非温州籍的个体申请者。在于海龙之前,曾有两人先后申请注册“温州人”商标,但因与行政区划名称近似,这两个“温州人”商标都未能通过注册。
吉林省永大商标事务所所长许可表示,刊物名称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因此,于海龙的申请未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
温州人说“很反感”
有关人士认为,“温州人走南闯北,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仅‘温州人’三个字就足以吸引眼球,其商业价值不可估量。”而于海龙昨天也表达了充分利用商标的愿望。他表示,申请注册成功以后,他不想卖掉这个商标。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长春市温州商会会长王鹏,他对此事态度很低调。他表示,早已获悉长春市民抢注“温州人”商标的消息,而且温州总商会的态度已经很明确,“温州人”是温州全体市民的统称,被个人注册成商标使用很不恰当。虽然在商标上含有“温州”二字可能会提升其知名度,但申请人也应考虑到温州人对该名称情感上的排斥。
记者随后采访了部分在长温州籍人士,他们对于海龙申请注册“温州人”商标的行为颇感不满。“‘温州人’不是一种产品,而是一种艰苦创业的精神,我作为一个温州人在情感上很反感。”在长春经商多年的温州籍商人刘先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