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创新基金工作的几点新意
创新基金的设立对于广大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创新基金,一方面扶持了相当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为它们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条件,另一方面也促进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研发相关的技术、产品,带动全社会技术水平升级。前几年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今年的创新基金申报已经开始,并且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对创新基金相关文件的研究,我们发现,今年创新基金工作表现出了以下几点新意:
(1)创新基金向中小型、初创型企业偏移
与去年相比,今年文件中明确指出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为初创企业和新的项目提供了发展机遇。同时我们注意到,在2005年之前申请创新基金的条件中并没有对企业销售收入等方面作出限制,而今年也开始将这些方面作为限制条件,如今年无偿资助项目要求是:净资产额不高于2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2000万元;而去年是净资产额不高于4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这些变化反映出政策对于中小型、初创型高科技企业的偏移,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和技术人才的创业提供优越的条件。
(2)科技部加强了与地方的联合评审,以避免出现各省市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的问题
以前在这一方面有一定的漏洞,存在有些企业对同一个项目在不同的省市重复申报创新基金的问题,占用了资源,影响了其它优质项目的立项。今年管理中心将开展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地方联合评审试点工作,与10家建立了地方创新基金的推荐单位共同开展评审。这一举措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重复申报的问题,使创新基金惠及的面更广,受益的企业和项目更多。
(3)加大了对科研院所技术转移的支持力度
长期以来,科研院所与市场之间是相互脱节的,科研机构的很多科研成果往往不能够及时通过市场转化为产品,而与此同时,很多的企业却没有科研力量从事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无法及时适应市场的需求,提高技术、更新产品。这种脱节导致了双方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了大量科研资源的浪费,不利于我国科技水平的持续提高,也与建立创新性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趋势不符。今年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技术转移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70万元,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表明了国家和科技部对于通过技术转移提高全社会和广大企业应用转化技术的能力的决心。
(4)去年科技部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可以再次申请
这也是今年创新基金工作的一个新特点。在创新基金评审过程中也难免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导致一些优质的项目未能得到科技部立项,而根据原来的规定第二年不能再进行申报。如果企业对项目进行修改后再申报会造成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浪费。今年对地方上已通过评审而未通过科技部评审的项目允许再次申报,可以看出科技部对于优质项目漏选问题开始加以重视。这也为不少确实有优质项目的企业获得创新基金支持提供了更多的支持。
(5)今年第一次没有公布新的《指南》
今年申报创新基金的文件中没有公布新的《指南》,而是基本上沿用了去年的,反映出科技部对于建立节约型社会号召的响应。《指南》的制定需要经过大量的调研,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节省这部分耗费。另外,即使经过调研也未必能够将一些好的项目方向包括进《指南》中,不如继续沿用去年的《指南》,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支持范围的稳定性。
(6)加大了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方向的项目的支持力度
新时期国家大力提倡建立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今年的创新基金工作也体现了这一点,文件没有出新的《指南》,只是单独列出了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方向的项目,以鼓励广大高新技术企业在建立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新意代表着方向!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今年创新基金工作的重点。希望企业在申报中注意上述问题,并及时关注基金的动态,更好地了解创新基金,为自己的发展争取良好的条件。
(以上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包学军、张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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